2023-03-02 科技與工程學院辦理112學年度第1學期(2023秋季班)院(系)級學生赴海外姊妹校交換研習甄選公告(截止申請日:112年3月24日(五)16:00)

  • Post author:

科技與工程學院辦理院級學生赴海外姊妹校交換研習甄選公告

一、  申請人須具備下列資格:

  (一)  須為本院學士班、碩士班或博士班修業一學期以上之在學學生(不含進修推廣學院學生及在職專班生)。

  (二)  符合交換學校入學之語言成績標準及特殊條件。

  (三)  陸生、僑生及外籍生不得申請交換至其原居住國。

  (四)  凡外籍生領取臺灣獎學金者,不具申請資格;外籍生領取臺師大獎學金者,於交換期間應自動放棄獎學金資格。

二、  申請人應線上填寫基本資料,並檢具下列紙本表件,向科技與工程學院提出申請:

  (一) 線上填寫基本資料及志願:https://bds.oia.ntnu.edu.tw/istudent/OE

  (二)繳交紙本申請表件:

  1. 申請表件檢核表
  2. 申請表
  3. 中文自傳(800字以上)。
  4. 出國學習計畫(格式不限,內容須至少800字以上,且包含「出國動機、預定出國選課清單及返校後學分採認情形」等)。
  5. 中文歷年學業成績單及歷年名次證明正本各乙份。
  6. 其他個人優良事蹟與活動證明影本(限於本校期間之證明)。
  7. 符合交換學校入學標準,且具時效之外語能力檢定證明影本(繳件時須檢附正本)。
  8. 公費生應附保證人同意書乙份。
  9. 其他公告所提出之規定文件。

  (三)  紙本申請資料裝訂方式:上開資料除2項申請表5項成績單及名次證明7項外語能力檢定證明正本、需繳交至本院院長室,第3-9項資料請請彙整成一份PDF格式之電子檔案,於截止日(112年3月24日星期五16:00時)前email至:colleenhuang@ntnu.edu.tw,並請清楚標明信件主旨: 科技與工程學院院級赴外交換生徵選_(姓名/系級)。

三、  申請截止日期:2023/3/24 (星期五) 16:00,逾期恕不受理

四、  公告錄取推薦生日期:2023/3/31 (星期五)

五、  審查方式及評分標準:

  (一)  書面資料審查:學業成績30%、學習計畫40%、其他表現30%。

  (二)  書面審查如總分相同,則以申請人之語言檢定成績為評比之參考。通過標準依各交換學校協議之規定辦理。

六、2023秋季班開放申請至院/系級姊妹校資訊及連結入下方附件:

七、表件下載:[公告附件]112-1赴外交換姊妹校資訊112-1科技與工程學院院級赴外交換生申請表件檢核表、 [公告附件]2023秋季院級赴外交換申請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