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技與工程學院辦理111學年度第1學期(2022秋季班)院(系)級學生赴海外姊妹校交換研習甄選公告(截止申請日: 111年3月31日(四)16:00)

  • Post author:

科技與工程學院辦理院級學生赴海外姊妹校交換研習甄選公告

 

一、  申請人須具備下列資格:

(一)  須為本院學士班、碩士班或博士班修業一學年以上之在學學生(不含進修推廣學院學生及在職專班生)。

(二)  符合交換學校入學之語言成績標準及特殊條件。

(三)  陸生、僑生及外籍生不得申請交換至其原居住國。

(四)  凡外籍生領取臺灣獎學金者,不具申請資格;外籍生領取臺師大獎學金者,於交換期間應自動放棄獎學金資格。

二、  申請人應檢具下列表件,向科技與工程學院提出申請:

(一)  中文表件部分:

  1.  申請表件檢核表
  2. 申請表
  3. 中文自傳(800字以上)。
  4. 出國學習計畫(格式不限,內容須至少800字以上,且包含「出國動機、預定出國選課清單及返校後學分採認情形」等)。
  5. 中文歷年學業成績單及歷年名次證明正本各乙份。
  6. 其他個人優良事蹟與活動證明影本(限於本校期間之證明)。
  7. 符合交換學校入學標準,且具時效之外語能力檢定證明影本(繳件時須檢附正本)。
  8. 公費生應附保證人同意書乙份。
  9. 其他公告所提出之規定文件。

(二)  申請資料裝訂方式:上開資料除2項申請表5項成績單及名次證明7項外語能力檢定證明正本、需繳交至本院院長室,第3-9項資料請請彙整成一份PDF格式之電子檔案,於截止日(111年3月31日星期四16:00時)前email至:colleenhuang@ntnu.edu.tw,並請清楚標明信件主旨: 科技與工程學院院級赴外交換生徵選_(姓名/系級)。

三、  申請截止日期:2022/3/31 (星期四) 16:00,逾期恕不受理

四、  公告錄取推薦生日期:2022/4/15 (星期五),推薦生可至國際處系統線上填寫申請資料

https://bds.oia.ntnu.edu.tw/istudent/OE

五、  審查方式及評分標準:

(一)  書面資料審查:學業成績30%、學習計畫40%、其他表現30%。

(二)  面試(備用):由本學院遴聘教師擔任審查及面試委員。面試項目包括語言能力、計畫表達、生涯規劃、個人特質等。

(三)  書面審查及面試各佔50%。如總分相同,則以申請人面試成績為評比之參考。通過標準依各交換學校協議之規定辦理。

六、2022秋季班開放申請至院/系級姊妹校資訊及連結入下方附件:

〔公告附件〕111-1赴外交換姊妹校資訊

2022_23 Information sheet INSA Rennes

七、表件下載:111-1科技與工程學院院級赴外交換生申請表件檢核表[公告附件]2022秋季院級赴外交換申請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