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科技與工程學院辦理院級學生赴海外姊妹校交換研習甄選公告
一、 申請人須具備下列資格:
(一) 須為本院學士班、碩士班修業一學期以上之在學學生(不含進修推廣學院學生及在職專班生)。
(二) 符合交換學校入學之語言成績標準及特殊條件。
(三) 陸生、僑生及外籍生不得申請交換至其原居住國。
(四) 凡外籍生領取臺灣獎學金者,不具申請資格;外籍生領取臺師大獎學金者,於交換期間應自動放棄獎學金資格。
二、 申請人應線上填寫基本資料,並檢具下列紙本表件,向科技與工程學院提出申請:
(一) 線上填寫基本資料及志願:https://bds.oia.ntnu.edu.tw/istudent/OE
- 下列文件請將電子檔上傳至系統其餘文件
- 中文自傳(800字)
- 出國學習計畫(格式不限,內容須至少800字以上,且包含「出國動機、預定出國選課清單及返校後學分採認情形」等)。
- 其他個人優良事蹟與活動證明影本(限於本校就讀期間之證明)
- 符合交換學校入學標準之外語能力檢定證明
(二)繳交紙本申請表件:
- 申請表(經系統填寫列印並經簽署) 需於截止日(114年3月31日星期一16:00)前繳交至本院院長室。
三、 申請截止日期:2025/3/31 (星期一) 16:00,逾期恕不受理
四、 公告錄取推薦生日期:2025/4/14(星期一)
五、 審查方式及評分標準:
(一) 書面資料審查 : 若申請人數超過可推薦人數將進行書面審查排序。
(二) 書面審查如總分相同,則以申請人之語言檢定成績為評比之參考。通過標準依各交換學校協議之規定辦理。
六、2025秋季班開放申請之院/系級姊妹校資訊請上赴外交換系統查詢或點此下載